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幼兒請假規定

一、

幼兒因故不能到園時,請事先請假或當日以電話通知老師。

二、

例假日及週休(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之規定)停托,不另發通知單。如有特殊停托日時會發通知單,另行通知。

三、

如遇颱風天是否上課,請家長依新聞公告為準!(新聞公告臺中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,當天就停托,不另行再做通知)。

四、

園方因腸病毒或法定傳染病班級停課(托)時,退還停課(托)日數餐點代辦經費。

五、

幼兒若欲休學,需提前申請並請事先告知老師,填寫申請單,辦理休學手續及退費事宜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教育文化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7-10
  • 發布日期: 2015-06-02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
  • 點閱次數: 9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