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施對象 |
確實需要照顧之幼兒,惟需由家長提出申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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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時間 |
每星期一至五 第一時段:16:00至下午17:00; 第二時段17:00~18:00。 |
活動內容 |
採團體、分組或個別方式實施,以益智遊戲、繪本閱讀、客語、繪畫創作、藝文欣賞為原則。 |
編 班 |
打破班級界限,採團體或分組方式實施,小中大班人數為10-30人即開班,幼幼班人數為8-16人即開班、每班設置1-2名教保人員。 |
收 費 |
一、每學期收費標準: 第一時段(16:00~17:00):計算方式->每學期月數(5.5個月)*每月時數*每小時費用(35元)。 第二時段(17:0~18:00):計算方式->每學期月數(5.5個月)*每月時數*每小時費用(35元)。 二、全學期費用,由各班依上開標準計算後收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