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感防治衛教宣導
二、另鑒於本市近日發生多起疑似校園群聚案件,本府衛生局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6條暨傳染病流行疫情監視及預警系統實施辦法第13條規定,提供類流感聚集及上呼吸道感染群聚意涵說明.
(一)類流感聚集:
1、通報定義:個案出現類流感症狀,有人、時、地關聯性,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。
2、符合類流感病例通報,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:
(1)突然發病、有發燒(耳溫≧38℃)及呼吸道症狀。
(2)具有肌肉酸痛、頭痛、極度倦怠感其中一項症狀者。
(3)須排除單純性流鼻水、扁桃腺炎與支氣管炎。
(二)上呼吸道感染群聚:個案出現上呼吸道症狀,有人、時、地關聯性,判定為疑似群聚感染且有擴散之虞。
三、有關流感最新資訊及相關防治措施,可至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cdc.gov.tw)/流感專區項下瀏覽下載運用或洽本市各轄區衛生單位洽詢。
- 市府分類: 宣導活動
- 最後異動日期: 2019-03-08
- 發布日期: 2017-06-29
-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
- 點閱次數: 75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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