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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園幼兒接送辦法

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幼兒接送辦法

一、目的

(一)確保幼兒上學、放學之安全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二)維護校園安全。

二、實施辦法

(一)於開學當週,請家長填寫一份「教保服務書面契約」第六條,以供班級老師了解幼兒相關照護注意事項。

(二)每日接回幼兒時,請於班級幼兒「接回簽退表」上簽寫接送者姓名。

(三)放學時避免閒雜陌生人進入校園,進行校園大門、小門的開放時間管制,其餘時段均不開放校園,請按對講機門鈴由辦公室人員接洽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 維護校園師生安全,不再開放校園戶外遊戲場所,務必配合下午4:00前離開校園。

(四)參加課後留園服務照顧的幼兒,請家長應於時間內接回幼兒,為顧及幼兒安全,請一律按對講機門鈴由辦公室人員接洽通知,並於校門口等待幼兒。

五點課托接回時間:下午4:50-5:00    六點課托接回時間:下午5:50-6:00

三、接送時間

(一)入園時間:上午730820     (二)放學時間:下午350400

四、延長照顧時間 (有需求家長可申請)

   □16:001700(繳交1小時35元費用)    17001800(繳交2小時70元費用)

五、注意事項

(一)為顧及幼兒安全,請一律由本園大門口進入,下課分前門和側門,屆時由班級老師告知。      

校門開放時間為:上午730820    下午350400

(二)請勿過早或過遲接送,以免發生危險或影響班級幼兒情緒,且切勿讓幼兒單獨行動或離開校園(過馬路),致使孩子發生任何危險。

(三)為維護幼兒安全,請家長親自接送幼兒,入園時請配合下列事項:

1.入園時間前,不可獨留幼兒在校門外等待入園,或讓幼兒單獨行動,入園前一切安全由家長自行負責。

2.請指導幼兒來園時主動向老師打招呼,除了培養幼兒基本禮貌,更讓老師掌握每個幼兒的動向及安全,家長再行離開。

3.早上至園後若無其他需求,請家長勿在校園周圍逗留,以免影響其他幼兒情緒與上課秩序。

(四)若家長需於上課期間接送幼兒,請務必事先聯絡或告知班級老師。

(五)若家長無法親自接送幼兒時:

1.請於放學前以電話聯絡班級老師,將被委託者之姓名、特徵及與幼兒間的關係告知老師,並請被委託者攜帶有照片之身分證明資料(例如:身分證),以提供班級老師查驗身分及登記,但請避免讓幼兒由18歲以下親屬接送。

2.為顧及幼兒安全,若無事先告知老師而家長委由他人來園接送幼兒時,屆時老師不會讓其接走幼兒,待家長聯絡清楚後,方能接走幼兒

為了維護幼兒安全、促進親子互動關係及體恤老師的辛勞,

校園安全需要您我共同守護,敬請家長配合本園接送制度!         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家長簽名: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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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市府分類: 教育文化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4-09-18
  • 發布日期: 2019-09-16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
  • 點閱次數: 1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