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 誠徵代理廚工一名
*報名資格與條件
一、有團膳烹調經驗者、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尤佳。
二、任職前取得 3 個月以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。
三、任職前一個月內須提供供膳人員健康檢查紀錄表。
四、基本條件:無「教保人員服務條例」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33 條之情事者
*薪資:比照臺中市政府行政助理從事一般性事務者,月薪 26,900元。
*代理日期︰自112年3月6日至112年7月31日或契約進用廚工分發報到前1日止。
*工作內容︰幼兒餐點烹調、環境清潔及園方臨時交辦工作
請有意願者,洽詢東勢幼兒園李小姐 0425875115#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