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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 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案

一、各校倘有下個學年度(115)入學或應屆畢業之身心障礙學生,符合報名資格且欲申請至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就讀,其
報名方式說明如下,餘請詳閱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
簡章」:
(一)報名方式:
1、幼兒部:向設有幼兒部之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報名,由該校造冊(簡章附表一)送戶籍所在地之縣市特殊教育
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(下稱鑑輔會)辦理。
2、國小部:向原就讀單位或戶籍學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,由申請單位造冊(簡章附表一)送縣市鑑輔會辦理。
3、國中部:向原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及報名,由申請學校造冊(簡章附表一)送縣市鑑輔會辦理。
(二)報名日期:請各校協助轉知有意願報名之家長,並依「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
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」內容規定檢齊相關資料後,於115年2月23日(星期一)至3月13日(星期五),
「免備文」逕送(寄)本局特殊教育科彙辦,請確實掌握期程,逾期不予受理。
三、請設有幼兒園之國小,務必將相關資訊轉達幼兒園,另因事關學生就學權益,請務必轉知所屬家長,並協助有意願
之身心障礙學生辦理報名作業。
四、上開簡章業公告於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tc.edu.tw/)科室業務-特殊教育科-表單下
載-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5學年度國民教育與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聯合安置簡章」項下,請各校逕行下
載使用。

  • 市府分類: 教育文化
  • 最後異動日期: 2026-01-21
  • 發布日期: 2026-01-21
  • 發布單位: 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
  • 點閱次數: 4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