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基本條件:
無「教保人員服務條例」第 12 條第 1 項各款及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 條、
33 條之情事者。
二、具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、有團膳烹調經驗者尤佳。三、任職前一個月內須提供供膳人員健康檢查紀錄表。
四、任職前取得 3 個月以內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。
參、進用名額:正取1名;備取若干名。
肆、代理期間:自民國114年2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或契約進用廚工分發報到前1日止。 如代理原因消滅,即無條件解職,不得異議。簽訂定期勞動契約人員, 其契約期間不得超過6個月(以6個月為限)。
工作內容:幼兒餐點烹調、環境清潔及園方臨時交辦工作
工作地點: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
伍、薪 給:比照臺中市政府一般事性工作者之行政助理,月薪 27,976元。
陸、錄取標準:面試。
柒、甄選時間:114 年1月8 日(星期三)下午13點30分
甄選地點: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(臺中市東勢區正一街2號) 捌、報名方式:檢具下列證件
一、身份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履歷表 1 份(含自傳)(附件 1、2,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)。
二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三、切結書(附件 3)。
四、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或證照。
五、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,以上資料請以 A4 規格製作。
六、收件期限自即日起至 113年12月31日(星期二) 中午12 時前送達或寄達(請自行預留郵遞
時間)臺中市立東勢幼兒園 (423 臺中市東勢區正一街2號)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代理廚工」,逾期不予受理。聯絡電話:04-25875115 轉 29。上述應徵資料請以A4 紙張及信封裝訂,格式不符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;另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者,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。本案將符合資格人員以電話回覆,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。